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規定,消費者於本商城購買商品,除依法排除解除權的商品外,可自收到商品的次日起算 7 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本商城的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,也不須負擔退貨運費或其他費用。
七日解除權為猶豫期,並非商品試用期。消費者得基於確認商品內容、外觀及功能所必要的範圍拆封檢查;如因超出必要檢查範圍的使用,造成商品毀損、滅失或價值減損,消費者可能依法負擔相應的回復原狀責任,但本商城不會因此逕行剝奪其法定解除權。
如欲申請退貨,請於法定期限內透過【客服信箱/書面通知方式】提出申請,並提供下列資料:
訂單編號。
購買人姓名及聯絡方式。
欲退回的商品名稱與數量。
商品有瑕疵、毀損或寄送錯誤時,請提供相關照片,以利確認及加速處理。
申請完成後,本商城將安排取回商品或提供退貨方式。申請流程僅為協助退貨,不影響消費者依法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行使解除權。
退回商品時,請妥善包裝;如商品配件、說明書、贈品及其他隨附物品仍由您持有,請一併退回。
本商城取回商品或收到退回商品的次日起 15 日內,將退還消費者已支付的款項。
退款原則上依原付款方式辦理;實際入帳時間可能因銀行、信用卡公司或金流服務商的作業時間而有所不同。
因合法行使七日解除權所產生的退貨運費,由本商城負擔。
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下列商品或服務如經本商城於購買前明確告知,將不適用七日解除權:
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,或解除契約時即將逾期的商品。
依消費者要求製作的客製化商品或服務。
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經消費者拆封的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,或一經提供即完成的線上服務,且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後開始提供。
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。
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商品是否屬於上述例外,將依商品性質、實際包裝及法令規定認定。本商城會於商品頁面或結帳前明確標示;未依法事先告知者,不得逕行排除消費者的七日解除權。
若收到的商品有瑕疵、運送毀損、數量短缺或與訂單內容不符,請儘速透過【客服管道】聯絡本商城。本商城將依實際情況辦理退貨、換貨、補寄或退款,相關運送費用由本商城負擔。
商品瑕疵所涉及的法定權利,不因七日解除期間經過而當然消滅,仍依《民法》、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及其他相關法令處理。
一般商品如需更換尺寸、顏色或款式,請透過【客服管道】提出申請。本商城得依庫存及實際情況協助換貨,或請消費者先依法辦理退貨後重新下單。
商品瑕疵、毀損或寄送錯誤的換貨,不受上述一般換貨方式限制。